锚点新知
← 返回首页
健康新闻

七部门明确: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可按月累计

七部门明确: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可按月累计

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,持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基本医保参保规模,重点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。

我国将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,缴费年限可以按月累计,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缴费年限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因为不少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,可能每年断断续续缴纳职工医保,所以政策允许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,把零散的缴费时间都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。同时鼓励各地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。政策规定,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,支持按月缴费,同时探索按季度、半年、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方式。

提示: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,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。

标签: